畢業不等於失業!!96~98學年度的畢業生們
第2階段「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」
正熱烈展開!!名額有限~ 報名要快~~
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為協助大專畢業青年與職場順利銜接,增加其工作經驗,擬續辦第2階段「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」,以協助96-98學年度大專畢業生順利銜接就業,將於99年9月1日至100年5月31日辦理「96-98學年度大專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」。此次實習員申請資格為96-98學年度之大專畢業生,請於7月15日(四)起至教育部作業平台 http://968.lhu.edu.tw/登錄資料。
本案說明如下:
1. 計畫期程:99年9月1日至100年5月31日止。
2. 適用對象:96-98學年度之大專畢業生(第1階段與第2階段補助實習員不能重複)。
3. 補助企業進用實習員,每名補助以6個月為限。
4. 實習員薪資尊重勞動市場機制,企業需提供2萬2千元以上之薪資,並負擔勞、健保和勞退金。
5. 實習員與企業簽訂合約後,須經學校審查合格後才能至公司上班。
6. 實習員正式上班實習日期:99年9月1日起 。
相關連結及諮詢如下
一、教育部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資訊網(第二階段平台)
二、弘光科技大學 研究發展處
諮詢專線:(04)26318652 ext.2208、2210、2217、2218、2219
三、學校專屬網站路徑→弘光首頁
承辦單位:研究發展處就業暨校友聯絡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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